中評社香港3月8日電/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為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2016年最高檢共對“山東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電信網絡詐騙案掛牌督辦。全國檢察機關全年共批准逮捕電信詐騙犯罪19345人,嚴厲打擊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活動。
新華社報道,2016年5月,最高檢下發《關於切實做好打擊整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加大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打擊力度,確保打擊實效。
檢察機關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工作中,對於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一律依法快捕快訴;對重大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一律組成專班集中辦理;對重點整治地區,一律加大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的力度。
在專項打擊行動中,最高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突出工作重點,重點打擊出售、非法提供、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黑廣播”、手機惡意程序等犯罪活動。強化追贓挽損工作,充分釋法說理,加強法律政策教育,通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屬或律師積極開展退賠工作。公安部從柬埔寨境內成功摧毀的特大跨國通訊詐騙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39名,至案件起訴時止,已經向21名被害人退賠36萬餘元。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屬於新型網絡犯罪,在司法實踐中,案件定性、證據採信適用等方面遇到不少新情況新問題。對此,最高檢與最高法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共同犯罪、關聯犯罪的定罪量刑、證據認定、案件管轄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法律標準,統一了執法尺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