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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上午,全國政協經濟界別小組上,甘連舫委員(左二)就老年人健康養老相關內容發言,表示“當前社會老齡化現象嚴重,如何推動健康養老產業發展成為一個重要課題”。(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3月12日電/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時強調,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困,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
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加強食品安全等小事,其實都是與廣大人民群眾收獲密切相關的大事,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們表示,要持續推進民生工程建設,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讓人民群眾擁有更多獲得感。
“2015年底,60歲及以上人口達到2.2億人,占總人口的16.2%,預計到2020年,這個數字將達到2.5億,占比達16.8%。每家都有老人,每個人都會老,養老不僅是個人和家庭的現實問題,也是全社會需要面對的問題。”全國人大代表、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龍芳的話道出了代表、委員們的心聲。
“老有所養”牽動人心,高齡老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不斷增多,再加上家庭小型化的結構,養老“破題”迫在眉睫,養老服務“瓶頸”如何突破,也成為代表、委員們最為關注的話題之一。
居家養老:
“養得起”還要“養得好”
“老人倒是能自己做飯,但炒菜時候放得不是鹽,是洗衣粉!”全國人大代表、寶鋼集團韶光鋼鐵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餘子權感嘆地說。“像廣州、珠海這樣的城市,請護工一個月要七八千元,還特別難請。”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雷於藍說。
兩位代表的話,點出了居家養老的窘境。一方面老人亟需照顧,另一方面專人護理的費用普通百姓又難以負擔。考慮到我國養老方式中,居家養老占比高達96%,如何降低居家養老的成本,減輕養老負擔,就成了一道難題。
保險創新可以作為一個解決方案。全國政協委員、河南中醫學院科技成果推廣中心主任司富春建議:“在目前已有的高齡補貼、護理補貼等基礎上,結合養老保障制度和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增加老年人健康護理費用的醫保報銷,解決一定比例的護理費用,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全國人大代表、深圳華昱集團總裁麥慶泉同樣表示:“建議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全民參保計劃,將長期護理險作為繼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這五大基本保險之外的第六個社保險種。”
在全國政協委員、香江集團總裁翟美卿看來,技術創新也是降低居家養老成本的一條路。“利用互聯網、雲計算和物聯網等先進技術,連接醫療、家政、餐飲等公共養老資源,共同構建養老服務互動平台。不過,現在很多智能化居家養老還停留在概念層面,配套弱、無標準、服務不落地等問題突出,需要完善系統的規劃和指導,為各智能化養老機構提供可依照的標準。”
機構養老:
消費創新公辦“兜底”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支持社會力量提供教育、養老、醫療等服務”。在雷於藍代表看來,這有助於打破目前機構養老“冰火兩重天”的窘境。“在一線城市,養老機構‘一床難求’;但在鎮一級,空置率卻相當高。要破解這一尷尬,就需要社會力量的進入。”司富春委員也表示,引入社會力量有助於推進多層次養老服務業的發展。“既需要品牌信譽好、產業集中度高、資源優勢較好的龍頭型養老服務企業,也要培育一些規模小、靈活度高、遍布街道社區的中小型養老服務機構,適合老年人的經濟狀況和需求。”
當前,引入社會力量的最大瓶頸是用地。不少機構積極性很高,但終因地價成本太高沒法進入。北上廣這些老齡化嚴重的地方,政府能否拿出定向土地用於養老院建設?
麥慶泉代表告訴記者,去年出台的《關於支持整合改造閑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的通知》支持將事業單位改制後騰出的辦公用房、轉型中的培訓中心、療養院和產業轉移後的廠房整合改造成養老機構。“希望根據這一文件,早日出台具體操作方案。首先摸清底,這些房子現狀如何,位置是否便利,現在還值多少錢?這些基本都是財政投入建起來的,要先把賬記好,然後移交各級民政部門。”麥慶泉代表表示,“從長遠看,還應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建設規劃。在新建小區開發建設和舊城改造中,提前預留養老服務設施用地。”
司富春委員認為,社會力量投入養老機構建設,也要拓展功能,提高服務水平。“現在供養性養老機構發展較快,但康復和護理性養老機構發展較慢,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也將醫養結合作為發展新興消費的重要內容。但是,目前醫養結合各項服務資源融合不夠,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時存在醫保報銷難、盈利空間小等問題,養老機構中的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都比較低。”他建議,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同,有效銜接“醫養結合”各項服務資源,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建立老年人康復院、護理院開展養老服務,引導養老機構與醫院合作設立康復病房,大力支持有相關專業特長的醫師及專業人員在養老機構規範開展疾病預防、營養等非診療行為的健康服務。
(來源: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