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金某把寶押在他身上,獲利頗豐
《紅樓夢》里有副對聯“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說的是一個“貪”字、一個“悔”字。這也是如今的謝輝最刻骨銘心的兩個字,因私欲膨脹導致貪婪無度,因貪婪無度終致悔恨終生。
2010年9月,謝輝擔任監獄管理局一把手後,每年都有不少工程建設項目,為了能從中撈取好處,他幾乎將所有應當履行招投標程序的工程建設項目都改為不招標,由其直接指定承建商或採取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承建商,當然這些承建商都是他精挑細選的“意中人”。隨著工程建設全面鋪開、建設資金規模越來越大、有求於他的人越來越多,收受的“感謝費”也越來越多。
謝輝案卷宗多達三百多卷,向其行賄的私營業主多達數十人。其中私營業主金某與謝輝保持“合作”關係二十多年。在一次飯局上認識謝輝後,金某便把寶押在謝輝身上。經常與謝輝吃飯、喝茶,後來還將女兒嫁給了謝輝妻姐的兒子。謝輝認為金某“人很實在”、出手大方,這些年僅給女兒的壓歲錢就有26萬元。當然,作為商人的金某,不會做虧本買賣。原本做服裝生意的金某,結識謝輝後轉行做建築業。這些年,金某通過謝輝拿下了自治區監獄管理局辦公樓裝修等多項工程,遍布南北疆、烏魯木齊,獲利數千萬元。
謝輝在任監獄局一把手的短短兩年多時間里,就收受34名老板的“感謝費”3000餘萬元。特別是十八大以後,在持續正風反腐高壓態勢下,依然不收手不收斂、頂風違紀、心存僥幸,以為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天知地知”,自己做得“天衣無縫”,反腐不會也“不可能反到自己頭上”。
謝輝貪污腐敗,說到底是信念動搖、精神滑坡。他是黨政一把手,以教育者自居,卻又把自己劃在了受教育對象範圍之外,除了上級要求他必須參加的培訓、會議外,沒有人敢要求他參加本系統所開展的針對幹部進行的思想教育,致使其成了所謂的“局外人”。他在自述材料中說:“每年上級要求發放的黨規黨紀讀本,要求黨員同志人手一本,自己卻不認真研讀,最多是隨便翻翻,有時甚至連看都不看就放在書架上充門面了。特別是當領導之後,覺得自己是正義的化身、正確的代表,不會有錯誤。拒絕學習,當領導天然有水平,當領導是要求別人的,自己不需要學習。我要是稍微有一點覺悟就不會一步步跳進火坑。”
放鬆政治理論學習,沒有黨內政治生活的錘煉,最終使得謝輝的“小毛病”演變成了“大問題”,由“破紀”走向“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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