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4日電/四川省文化廳、財政廳等單位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的實施意見》,允許試點單位以知識產權入股等方式投資設立企業,相關人員可以到附屬企業兼職從事文創經營。
新華社報道,據了解,該意見鼓勵具備條件的文化文物單位依託館藏資源、形象品牌、陳列展覽、主題活動和人才隊伍等要素,積極推進文化創意產品開發。
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確定或備案的省級和成都市的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可以開展開辦符合發展宗旨、以滿足民眾文化消費需求為目的的經營性企業試點。允許試點單位通過知識產權作價入股等方式投資設立企業,從事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經營;試點單位具備相關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單位批准,可以兼職到本單位附屬企業或合作設立的企業從事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經營活動。
該意見還提出,四川將力爭到2020年,全省培育5家以上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領軍單位,創建5至10個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示範基地,打造10至15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在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文化創意品牌,全省文化創意產品種類達到1000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