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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山東催債者辱母 兒子殺人案細節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27 14:34:44


 
  民警並沒有在屋內停留太久。監控顯示,晚上10點17分,部分人員送民警出了辦公樓。這距其進屋處理糾紛剛過去4分鐘。

  于歡試圖跟民警一同出去,催債者攔住了他,讓其坐回屋裡。沒有民警的辦公室再度混亂。

  接觸過一審案卷卷宗的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任何一方都證實了,此時催款者確實有動手的行為,“這一點,當事雙方都有一致的描述”。

  于歡供稱,有個人扣住他的脖子,將他往辦公室方向帶,“我不願意動,他們就開始打我了”。

  事後的司法鑒定顯示,于歡未構成輕微傷,造成的傷勢是:在其左項部可見一橫行表皮剝落1.1cm,結痂;右肩部可見多處皮下出血。

  按照催債者麼傳行的說法,他們當時把于歡“摁在了一個長沙發上”。

  一名公司員工家屬則看到,有催債者拿椅子朝于歡杵著,于歡一直後退,退到一桌子跟前。他發現,此時,于的手裡多了一把水果刀。

  “我就從桌子上拿刀子朝著他們指了指,說別過來。結果他們過來還是繼續打我。”于歡供稱,他開始拿刀向圍著他的人的肚子上捅。

  麼傳行回憶,于歡當時說“別過來,都別過來,過來攮死你”,杜志浩往前凑了過去,于歡便朝其正面捅了一下;另有3人也被捅傷。

  催債者急忙跑出了辦公室。晚上10點21分,聞訊的民警快速返回辦公樓。

  是否構成正當防衛成最大爭議

  經過司法鑒定,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造成死亡,另兩名被刺者被鑒定為重傷二級,一名系輕傷二級。

  2016年11月21日,于歡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罪名成立,判處於歡無期徒刑。

  這已是從輕處罰之後的結果。該院給的理由是,被害人一方糾集多人,採取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秩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謾罵他人的不當方式討債引發,具有過錯。並且,于歡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對於歡“有正當防衛情節、系防衛過當”的律師辯護意見,法院沒有采納。法院認為,雖然于歡當時人身自由權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對方辱罵和侮辱,但對方均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況下,于歡與母親的生命健康權利被侵害的現實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不存在正當防衛意義的不法侵害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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