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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3月29日電/韓國檢方27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申請逮捕前總統朴槿惠,法院方面定於30日就是否批捕朴槿惠進行審理。
按檢方的說法,鑒於朴槿惠所涉罪行情節嚴重且有毀滅證據的可能性,檢方決定申請逮捕令。
【情節嚴重】
朴槿惠涉嫌收受賄賂、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名。本月10日,韓國憲法法院宣布同意彈劾朴槿惠,立即解除其總統職務。此後,她失去了在任總統享有的刑事豁免權,從而無法再繼續回避調查。21日至22日,她在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連續接受了檢方長達21個小時的傳訊。
檢方27日表示,朴槿惠涉嫌罪行情節嚴重,包括利用總統職務之便從企業收取賄賂、侵害企業自有經營以及洩露國家機密等,對她提請批捕“在所難免”。
此外,一名檢察官說:“現在已經搜集了許多證據,但嫌疑人仍否認大多數罪行,因此她有可能銷毀證據。”
檢方還說,鑒於此案“共犯”朴槿惠親信崔順實、前青瓦台幕僚長金淇春以及涉案行賄人三星電子掌門人李在熔等均已被逮捕,從公平角度講,檢方應該針對朴槿惠申請逮捕令。
【將見分曉】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7日決定,將於30日上午舉行聽證會,就是否針對朴槿惠簽發逮捕令進行審理。按韓聯社的說法,法院將於30日晚些時候或31日作出判決。
尚不清楚朴槿惠是否會出席30日的聽證會。一般而言,法院將就是否簽發逮捕令對嫌疑人進行審問,當事人通常會親自到場向法官陳述自身立場,但當事人如不願露面或認為沒有必要時,可放棄出庭接受審問。
朴槿惠是繼前總統盧泰愚、全鬥煥後,第三名被檢方提請批捕的韓國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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