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外交
空軍外交是為了捍衛國家利益而由空軍執行非作戰任務的活動,這是一種輔助性職能。按照這種界定,空軍外交為國家外交提供了許多軟實力資源。空軍執行《安全合作戰略》中規定的一系列外交使命。空軍現在使用空中力量來實現軟實力目標,但空軍外交活動還沒有發揮出全部潛能。如果空軍將其各項軟實力使命融合到一個統一的空軍外交戰略中,空軍將能夠更有效地使用這些能力來保衛國家利益。在未來十多年,空軍外交有可能變得越來越重要。當決策者面臨嚴峻的財政環境時,可能會更加重視空中力量,因為其航程遠、速度快、靈活性強。如果在有必要進行作戰行動之前就使用空軍外交,將有助於美國防止成本更加高昂的衝突。永久性海外基地或者大規模軍事部署都可能引起反美情緒,而空軍外交有助於消除反美情緒。當然空軍外交並不會總是取得成功。
雖然美國空軍《安全合作戰略》為空軍外交戰略奠定了有益的基礎,仍然還需要做許多工作。一個完善的空軍外交戰略應著眼於三個核心目標:1、協調與加強不同的外交使命;2、積極接觸盟友、中立方和對手;3、利用現有手段實現戰略目標。
空軍還應當在現有戰略指導和方案的基礎上簡化流程。任何戰略都必須制定一套準則來衡量其成功或者失敗。一項有效的以可靠的力量投送能力為後盾的空軍外交戰略有助於保護國家利益。
對地方政府的軍事支援
隨著核武器技術、先進的導彈技術和網絡攻擊技術的擴散,對地方政府的軍事支援顯得越來越重要。《10-802號空軍指令:軍事支援地方政府》中規定,“在發生民事緊急情況時,空軍國民警衛隊擔負為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提供軍事援助的主要責任。”簡而言之,空軍國民警衛隊不僅可以在聯邦軍隊採取任何行動之前很早就做出響應,而且按照指令應當做到這一點。除了涉及化學、生物、放射性或核物質的人為大災難,一般不需要動用現役部隊。不過,如果一場災害引發了大災難,州政府或者地方政府部門可能無力應對,就需要州長申請聯邦支援。
如果隨著技術的創新,對手的攻擊範圍更接近美國的本土,美國公眾會希望軍方重視國土的防禦和救災。對於空軍和空軍國民警衛隊來說,這意味著要提供空運、醫療和態勢感知等民事支援能力。
空軍在空軍國民警衛隊的建設中負有指導的職責,因此空軍的領導層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把民事支援能力提升為一項關鍵能力。制定雙重設計作戰能力說明,特別是關於空軍國民警衛隊的,將有助於明確每支部隊在民事支援中和戰時的任務。
在軍事支援地方政府的任務中,空軍和空軍國民警衛隊的使命是相互聯繫的,根據這一點,有以下三項建議可以使空軍和空軍國民警衛隊解決複雜的法律、政治和指揮與控制的問題,提高應急救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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