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續道,按照《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議題倘獲得通過,“行政院”或地方政府就必須在三個月內,依據“公投”議題的內容擬制法案,而“立法院”或地方議會也必須在本會期內通過。倘“公投”議題遭到否決,則在三年內不得再就同一議題發動“公投”。
而在此前,澎湖縣和連江縣都曾實施過“博弈公投”。其中澎湖縣的“博弈公投”未能獲得通過,但三年的禁制期即將屆滿,澎湖縣的“博弈公投派”又在蠢蠢欲動。但既然《離島建設條例》中的“離島開賭”條款“難產”,即使是今次“逆轉勝”,“博弈公投”獲得通過,要將之落實卻面臨沒有法源依據的尷尬,也是“行不得也哥哥”。
文章說,實際上,已經通過“博弈公投”的連江縣,就遇到了這種尷尬情景。由於為適應連江縣“博弈公投”,而由“交通部”擬制的《離島發展條例》修訂提案——在該條例中增加一個“離島開賭”合法的條款,在送交“行政院”後,“行政院”一直考慮再三,未有將之提請“立法院”審議表決;而蔡英文上台後,“行政院”更是需要維護民進黨“反賭”的“神主牌”,將只是增補一個“賭博除罪化”條款的《離島發展條例》修訂法案,退回“交通部”重新審查。因而連江縣也就無法在媽祖島招商建設賭場。
其實,除了缺乏法源依據之外,已經通過“博弈公投”的連江縣未能開賭,不佳,而還受到其他幾個因素的困頓。其一是媽祖列島計劃開賭的島嶼的自然條件欠佳,不但是氣象條件惡劣及機場、碼頭品質欠佳,而使其對外交通欠缺通暢,而且水電資源及基礎建設也欠奉,無法配合開賭所需的豪華環境條件。其二是唆擺連江縣進行“博弈公投”的懷德,其實是一個“空心老倌”,其“投資計劃”是推動“博弈公投”通過後,以此為誘餌,吸引各地博企前往投資興建豪華賭場酒店,他就可“坐地”收取“分紅”。但由於離島仍然未能實現“賭博除罪化”,因而對國際博企投資者來說,完全沒有吸引力。因此,現在連懷德本人也已失去蹤影。
其三是最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大陸國台辦和福建省政府澄清福州市沒有任何企業或商人計劃與連江縣合作,給連江縣迎頭澆了一頭冷水。實際上,當時連江縣政府宣稱,他們將與福州市的酒店合作,日間以“小三通”方式將遊客從福州市迎到媽祖島的賭場,晚上就將他們送回福州市休息。但在國台辦和福建省政府作出澄清後,此計劃就無法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