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5日電/記者從海南省海口市相關部門獲悉,為明確政府、企業、使用者三者在管理、運營、使用共享單車方面的職責和義務,海口市近日原則審議通過了《共享單車規範管理實施方案》和《支持和鼓勵共享單車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個人不規範使用共享單車行為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據介紹,海口市倡議租賃共享單車的使用者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騎行、規範停放,愛護共享單車和停放設施等財物。不應將共享單車停放在封閉的單位和住宅小區內部。
使用者故意損壞、篡改二維碼,盜竊共享單車或者違反道路交通通行有關規定違規停放自行車的,由公安機關、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處理,並將其違法違規信息納入個人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了解,海口市對共享單車管理明確了各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明確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編制共享單車停車區域規劃;市發改委牽頭編制城市慢行系統規劃;市政市容主管部門負責共享單車行業的監督管理;市公安局對共享單車被人為破壞、盜竊、以詐騙為目的篡改二維碼及其他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通過發布監測報告等方式,對運力進行動態監測和投放指導。市環衛局發動環衛工人對違規停放的共享單車予以歸位。
據統計,自2017年1月24日快兔共享單車1000輛首次進駐海口以來,目前已有近4萬輛共享單車在海口運營。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