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蔡英文焦頭爛額之際,對林義雄此舉的效應,或也宜以逆反的角度思考:蔡英文是否也將會效法其前輩陳水扁,為了疏解身上所背負的沉重壓力,使出轉移社會視線的怪招,順應林義雄修訂《公投法》的所有訴求,以滿足“獨派”的意願,換取“獨派”停止支持賴清德取代自己的圖謀?
這並非驚人之語。實際上,現時被擱在“立法院”的《公投法》修正法案,本來就是由民進黨提交的,而且也已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由內政委員會經十二小時審查,完成初審。該《公投法》修正草案大幅下修“全國性公投”的提案、連署及通過等三階段“門檻”,包括:降低提案“門檻”:由最近一次“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約九萬四千人)降到萬分之一(約一千八百人);降低連署“門檻”:從原本百分之五(約九十四萬人)降為百分之一點五(約二十八萬人);
降低投票通過“門檻”:由原先的“雙二一門檻”改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並降低公民投票年齡:由二十歲下修至十八歲(但選舉投票年齡目前仍是二十歲)。此外,修正條款還包括:連署方式由原先僅有書面形式外,增加電子連署,且要求主管機關應建置電子系統,供提案者使用;廢除原先規定設置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將主管機關改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等。但“領土變更案之複決”及“兩岸政治協議公投”,則不適用於此次修正後的《公投法》“門檻”。
對民進黨有利的是,過去國民黨以擔心影響“政府”正常運作、增加不必要社會成本為由,堅守“公投門檻”;但在變身在野黨之後,卻來個政策立場“髮夾彎”,不但是支持民進黨的《公投法》修訂法案,而且還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轉而支持將“領土變更案之複決”及“兩岸政治協議公投”都納入《公投法》“門檻”適用對象,儘管有論者分析,這可能是國民黨“以毒攻毒”策略的運用,以迫使民進黨露出原形。但確實也讓民進黨“慄”了,嚇得縮了回去,以讓“領土變更案複決”回歸《“憲法”》規範,“兩岸政治協議公投”回歸《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處理為由,不但是攔下“領土變更案之複決”及“兩岸政治協議公投”的適用,而且還索性將《公投法》修正法案擱置起來。因此,國民黨“立委”趁勢批評民進黨“根本就是打假球”。
林義雄所不滿的,就是除了民進黨擱置《公投法》修正法案之外,攔阻“領土變更案之複決”及“兩岸政治協議公投”的適用。“人民作主教育基金會”的“通告”中提到的“對‘公投’事項的限制”,就是其所指。蔡英文在交通焦頭爛額之際,尤其是在“獨派”暗中支持賴清德取代自己的危機的面前,是否為了緩和“獨派”的進逼,而趁坡卸驢,答應林義雄的訴求?這是值得觀察注意的。
當然,蔡英文倘墮落到如斯地步,也就是她步陳水扁的後塵,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的時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