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新台灣人基金會控告媒體人周玉蔻涉嫌誹謗要求登報道歉並求償1元上訴案,今天判決周玉蔻敗訴。(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26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新台灣人基金會控告媒體人周玉蔻涉嫌誹謗要求登報道歉並求償1元上訴案,今天判決周玉蔻敗訴,須在2家媒體登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下午發布書面回應表示,自成立以來財務公開透明,樂見法院主持公道。
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指出,基金會自成立以來財務公開透明,所有財務報表均委請會計師事務所簽證並揭露於“教育部”網站,對於外界的不實汙衊,樂見法院主持公道,基金會將持續投注心力於公益教育相關議題活動,繼續為守護台灣這塊土地付出心力。
全案源於2015年周玉蔻在電視政論節目上指,“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 是馬英九的金庫,有新台幣10億元資產,基金會認為事有不實,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要求在5家媒體登報道歉、求償1元。
新台灣人基金會強調,基金會是1999年間由馬英九以競選台北市長的補助款1200萬元成立,目前資產僅約2300萬元,馬在基金會沒有擔任任何職務,基金會也沒有捐助任何政治人物,周玉蔻散布不實言論,已對他們名譽權造成侵害。
台北地方法院在2016年8月一審判決周玉蔻須在5報刊登道歉啟事,但不需賠償1元,全案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後,台高院改判周玉寇須在親綠的“自由時報”及蘋果日報刊登道歉啟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