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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評:為驢友探險念生命權益“緊箍咒”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5-08 10:26:43


 
  明令禁止的事,卻依然成了“多個戶外團體”破窗效應下的癲狂之舉,除了少數指責驢友不作不死外,法規的執行力也是當真沒脾氣。當下須明確的無非兩點:第一,財政不是為瘋狂驢友任性埋單的“冤大頭”。救人是責任,罰款是義務。公共資源不應為少數人的興趣愛好無原則兜底,所謂公共責任,不是永遠無償地奉陪。在奢談救助責任的時候,請履行對等的公序良俗之上的公民義務。

  第二,既然是成年人,對於生命價值的理解自然各有千秋。但是,每次史詩大片般的公共救援之後,真正的議題,絕不應該只停留在看得見的“錢”的層面。這就像機動車道路交通違法,錢要罰、分要扣,該拘留或入刑的還得嚴刑峻法伺候。旅游探險,人命關天,尤其如這種團隊冒險,明晃晃頂風違規,一旦出現人命事故,難道不應該理清各種法律責任嗎?在全域旅游時代,有錢有閑的驢友越來越多,如果法律法規不够硬氣,那麼已經湮滅了無數驢友寶貴生命的鰲太綫,恐怕就會成為“悲劇集中營”了。

  無限風光在險峰。驢友探險不是“過家家”般的密室逃脫,玩的是心跳,玩的是刺激。任何社會行為總要有規則和邊界。眼下,是該給驢友探險立規矩了。不僅救援成本要厘清,更重要的是,法律要給驢友探險念一道生命權益之上的“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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