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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
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作者 汪毅夫)清代的縣級行政長官叫知縣,民國初年的縣級行政長官稱縣知事。
據《民國福建省地方政權機構沿革資料(1911—1949)》(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民國初年福建有兩位台籍縣知事。一是台灣進士許南英,他於1914年任福建龍溪縣知事。同年另有熊飛、鄭世球和張元奮先後任該縣知事,許南英的任期應該只有幾個月。許南英《窺園留草》有《癸醜三月任命龍溪縣知事視事日偶成》、《沈琛笙五日有感和其原韵並以慰之(時聘修<龍溪縣志>)》、《下鄉止鬥偶成》、《紀私鬥》等詩,陳鑑修《龍溪縣新志初稿》則記有許南英破除“水仙姑”之迷信的事跡。可見許南英在龍溪縣知事任上制止械鬥、聘修縣志、破除迷信,頗有作為;另一是台灣舉人黃宗鼎(彥威),他於1914年任福建建寧縣知事,同年另有錢江於黃宗鼎離任後任該縣知事。黃宗鼎作為建寧縣知事的任期應該也是幾個月。黃宗鼎於1895年在京參加會試期間,與另外兩位台灣舉人汪春源、羅秀惠聯名,並取得“同鄉京官”葉題雁、李清琦“印結”,共同上書抵制《馬關條約》。
近年,台灣學界友人楊永智教授從天津舊書攤上購得1916年“龍溪縣知事汪”頒發的“執證”一頁(圖一)。台灣進士汪春源於民國初年居住於漳州,他是否同許南英一樣也擔任過“龍溪縣知事”呢?蒙楊永智教授慷慨贈予,我收藏了這頁“執證”。經查考,“執證”上的“龍溪縣知事汪”名祖蔭,不是汪春源。汪春源晚年以教書為業,門下濟濟多士。
2017年5月8日記於北京(作者汪毅夫系台盟中央副主席、全國台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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