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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徐國勇。(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24日電(記者 吳政峯)對於“司法院”大法官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有關婚姻平權“釋憲”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院”完全尊重。
徐國勇指出,釋字第748號解釋文提到,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或制定。對此,“行政院”林全院長已指示由陳美伶秘書長協調“法務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共同參與後續法律修正或制定工作。“行政院”將在期限內儘快提出“行政院”版法案,送“立法院”審議。
徐國勇強調,“行政院”將依“釋憲”文內容,以對社會最小衝擊、最大共識等原則,研議、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
至於未來是修民法或立專法?大法官沒明說,“行政院”也沒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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