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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婚團體舉行記者會。(中評社 吳政峯攝) |
中評社台北5月24日電(記者 吳政峯)台灣“司法院”大法官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禁止同性結婚是違反“憲法”。由宗教團體組成的守護幸福家庭聯盟祕書長張守一傍晚召開記者會表示,這次“釋憲”是無中生有,任意解釋“憲法”。大法官跪在民進黨執政當局前面,“我們感到非常婉惜,看不到大法官有獨立判斷的狀況,這是台灣的司法恥辱”。護家盟將為此重新申請“釋憲”。
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表示,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已經發表聲明,反對修改《民法》第972條等條文,呼籲各堂區鼓勵信眾朝拜聖體及守齋補贖,為“一男一女”神聖婚姻制度、“國家”政策及全民福祉等意向祈禱,並將全體人民獻給耶穌基督慈救主及聖母瑪利亞慈悲之母。
陳科說,天主教的立場,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同性結婚的“釋憲”結果,將造成“國家”社會的對立。
大法官今天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下午4點在記者會上說,大法官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守護幸福家庭聯盟24日傍晚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記者會,包括祕書長張守一、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等人出席。
面對同婚議題爭議,蔡英文、陳建仁2月18日曾於“總統府”分別接見贊成與反對立場的雙方代表。台灣各地區(北中南東)、各宗派(長老教會、召會、靈糧堂、行道會、信義會…等)、各族群(包括原住民)教會16位牧者長老前往對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