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端,我室強化線索接收、流轉環節的日常管理。對收到的中管幹部問題線索,由專人逐件編號登記,建立管理台賬。為此,我們專門製作了《中管幹部問題線索情況登記表》,列出線索來源、被舉報人姓名、職務和級別、問題線索情況摘要和供領導批示的空白欄等內容。”十二室的同志介紹說,問題線索登記並報室主任審批後,再由分管室領導簽批到各處承辦,每一條線索都有跡可循、有據可查,堅決杜絕私藏隱匿問題線索情況發生。
在中端,及時提出問題線索的處置意見。十二室結合所涉及地區總體情況,按照工作規則提出的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種方式,對聯繫地區中管幹部問題線索進行綜合分析,提出處置意見。
規則規定,線索處置不得拖延和積壓,處置意見應當在收到問題線索之日起30日內提出。“大部分時候問題線索來得都比較集中,各處的同志專門拿出時間,集中統一對所負責地區的問題線索進行處置。為確保線索處置時間嚴格控制在30天內,加班加點是工作常態。”十二室同志說。
“在線索處置的過程中,我們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分析研判,拿出下一步處置的意見。”十二室同志介紹。
在後端,注重提升問題線索辦理效率和質量。十二室對初步核實的線索,加大前期核查和外圍摸查力度;對暫存待查的線索,定期反覆研究,審慎提出處置意見;對談話函詢的線索,嚴格按流程及時發函並定期督辦,提高辦理效率。
為實現情況明、數字准、責任清,十二室要求承辦人員每月報告自己處置問題線索的情況,細化到收件多少、辦理多少、四種處置方式分別運用多少等等,這些都要統一登記入台賬。
加大談話函詢力度,堅持抓早抓小
函件抬頭主送對象是“某某某同志”,函件內容寫到“經中央紀委領導批准,現將有關反映你的問題摘要轉去,請你按照書面說明的有關要求,如實作出說明。在收到函件15個工作日內,請將說明材料報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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