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呢,“野雞大學”如星星之火,如果非要找出難以滅絕的理由,大概離不開兩個要素:一是這些年的院校升級潮鋪天蓋地。正規院校都在瘋狂改名的路上執迷不悔,給“野雞大學”提供了寶貴的生存空間。這事兒弄得教育部《關於“十三五”時期高等學校設置工作的意見》特別提醒,要堅決糾正部分高等學校貪大求全,為了更名、升格盲目向綜合性、多科性發展的傾向,嚴格依據標準審批“學院”更名“大學”。正規高校的江湖花名都亂了陣腳,“野雞大學”渾水摸魚也就不足為奇了。二是在高校擴張的野蠻路徑上,少數學費堪稱天價的三本院校及職業學院等,在教育教學中跟“野雞大學”的做派也無甚區別,這在事實上給公眾造成了一種錯覺:“野雞大學”也有合法的。
非法的“野雞大學”,監管自然是第一責任人。這就像面對假貨,不能總指望消協來炮轟一樣。不過,在養肥“野雞大學”的路上,願打願挨的“剛需”、失範失調的高校格局,顯然也是難辭其咎的重要肇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