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
國務院共派出39個督查組
經過4年的推進,國務院大督查不斷完善制度化建設,已經成為一項常態化工作。
記者梳理發現,在督查方式上,大督查主要採取各地先自查、國務院督查組實地督查、督查期間徵詢社會意見、督查之後進行激勵或問責。據公開報道,在督查組的組成上,主要由部級領導幹部擔任督查組組長。
督查的地區和督查力量逐步擴大和壯大。第一次大督查國務院派出8個督查組,赴27個部門和單位及16個省份督查;第二次大督查時,督查組增至11個,督查範圍擴大到35個部門和單位及18個省份;第三次大督查,有20個督查組,督查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首次實現省(區、市)全覆蓋,督查的隊伍規模是歷來最大。
在推動大督查的同時,為了保證督查取得實效,不斷探索新舉措。2014年,6月25日至7月5日,國務院派出8個督查組分赴各地各部門。在第二次督查的同時,國家行政學院、全國工商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中國科學院開展了第三方評估。這是國務院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的同時首次引入第三方評估。
8月27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第三方評估制度化,強調對此次第三方評估發現的問題,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抓緊整改,使政策落實成為一場“接力賽”,確保其“抵達終點”,讓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問責】
三次督查共問責2500餘人
自2014年6月第一次大督查啟動以來,表揚獎勵典型做法、問責對於“考試較差”的地方會進行問責已逐步成為常態。
據公開信息梳理,在已經開展的三次大督查中,有關方面針對重大項目建設拖期、財政資金沉澱、土地閑置、保障房空置、涉企亂收費以及套取挪用侵占扶貧、醫保資金等政策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共問責和處理了2500餘名責任人。
在問責的同時,國務院辦公廳對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成效明顯的進行予以通報表揚,迄今被表揚的地方有200餘個。
其中在去年2月份,國辦曾下發通知,對在2015年第二次大督查中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成效較明顯的20個市(州)、20個縣(市、區)給予表揚,在2016年對這些地區實行“免督查”,並採取相應措施予以激勵。
“本屆政府督查頻率比較高,涉及範圍比較大,督查密度也比較大,這與目前新常態時期面臨的問題是密切相關的。”劉元春說。
他介紹,督查是中國政府傳統的管理模式,比如項目督查等,現在經濟進入新常態,傳統的政策實施的微觀基礎發生一些變化,政策實施出現了一些失靈失效的問題,督查就顯得更為重要。
“縱觀本屆政府2014年來的幾次大督查,既一脈相承,又不斷創新。”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部副主任、教授孫曉莉表示,一脈相承主要體現在幾次大督查都是針對年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政府工作報告》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的,都是為了更好地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是新一屆中央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精神的體現。
“不斷創新主要體現在根據當前中心工作適時調整督查重點。”她說,此次大督查將防範重點領域風險作為重要督查內容,體現出很強的現實針對性。抓住主要矛盾,集中精力進行督查,這是保障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不走樣,能落地生根的重要工作方法。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