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4日電/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3日宣判,“親信幹政”案主角崔順實妨礙公務罪名成立,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這是崔順實面臨多項指控中第一項宣判的罪名。
法院認為,崔順實借著與前總統朴槿惠的關係漠視法律及各項入學規定,通過“走後門”的方式使女兒鄭某2015年以“馬術特長生”名義進入韓國名校梨花女子大學。當庭同被判刑的還有引咎辭職的梨花女大前校長、招生處處長及其餘6人。
崔順實一直否認“走後門”,拒絕承認自己有罪,稱從未讓任何人“區別對待”她的女兒。但法庭認定,崔順實為了讓女兒獲得成功,無視法律和程序,並想當然地以為別人應該幫她實現這一目標。
法庭說,崔順實“犯了許多錯”,卻認為自己只是“出於母愛”,作為母親,不過是什麼都想給孩子最好的而已。
鄭某今年5月31日被引渡回韓國。她此前曾對媒體大呼“冤枉”,並稱自己對母親與朴槿惠之間發生的事“一無所知”。
崔順實還面臨受賄等多項指控。朴槿惠則受到受賄、濫用職權等10多項指控。
今年3月10日,韓國憲法法院通過針對時任總統朴槿惠的彈劾案,朴槿惠成為韓國歷史上首位被彈劾罷免的總統,失去司法豁免權。3月31日,朴槿惠因受賄等罪名被法院批准逮捕。朴槿惠方面否認檢方全部指控,堅稱無罪。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