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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別墅 |
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17年前,花了數百萬元購買的豪華別墅,苦苦催了10多年仍無法辦到房產證。如今,卻被告知別墅是違建。不僅如此,他還被自己所購別墅的開發商——金多港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多港)告上了法庭。開發商請求法庭判該公司當初與繆某賢簽訂的《預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書》《預定房屋買賣契約書》無效,開發商願意原價退款。但是,同時該公司請求法院判令繆某賢返還房屋使用費197萬元。
業主:10多年仍沒辦到房產證
昨日,記者來到金多港高爾夫球場裡的別墅區。繆某賢稱,17年前,他在大嶺山金多港別墅花園購買了一套別墅,前後共花了500多萬元。
繆先生拿出其簽訂的《預定房屋買賣契約書》告訴記者,該契約書裡面明確約定“甲方(金多港開發商)保證受讓土地絕無逾越甲方與廣東省東莞市大嶺山政府所訂之權利,可順利建造建築物,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然而,他向開發商催了10多年,至今,別墅仍無法辦到房產證。而且,自己別墅所處的土地轄區也由大嶺山鎮變成了鬆山湖管委會。
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如今,他還成為了一名“被告”,而把他告上法庭的正是他所購置別墅的開發商金多港實業有限公司。
開發商:違法因而合同無效
金多港的訴訟請求是:判令該公司與繆某賢當年簽訂的《預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書》《預定房屋買賣契約書》無效;確認該公司向繆某賢返還購房購地款和相關利息。
金多港在起訴狀上稱,由於該公司對相關法律不了解,對相關房地產開發流程不熟悉,造成該公司一直不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亦不具備建築施工資質,該涉案土地的用途是工業用途,不能用作商品房地產開發使用,也不能分割出讓。因此,該公司與繆某賢簽訂的《預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約書》和《預定房屋買賣契約書》因違法而無效。該公司因此願意向繆某賢退還已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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