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4日電/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3日對外公布《關於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明確針對分享經濟擬出台的各項市場准入、監管措施,必須事先公開徵求公眾意見,充分開展咨詢評估。
意見提出,加強部門與地方制定出台准入政策、開展行業指導的銜接協調,避免用舊辦法管制新業態,破除行業壁壘和地域限制。清理規範制約分享經濟發展的行政許可、商事登記等事項,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市場准入條件限制,審慎出台新的市場准入政策。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安全意識,對於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文化安全、金融風險等密切相關的業態和模式,嚴格規範准入條件。
意見明確,研究完善適應分享經濟特點的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措施,切實加強勞動者權益保障。對與從業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平台企業,以及依托平台企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人員,按規定落實相關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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