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過不能相抵,履責不力就要被問責
浙江省治水最高榮譽“大禹鼎”,地下管網河道監管智慧平台走在了杭州市乃至全省的前列……這是拱墅區城市管理局2016年所獲榮譽的一部分。讓大夥意外的是,該局黨委書記、局長錢志衛到了年終的時候卻受了一個處分,而且還是因為受了“牽連”。
2016年12月,由於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嚴重違紀,拱墅區紀委決定對區城管局進行“一案雙查”,在查處當事人違紀行為的同時,對錢志衛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問題進行問責。
根據區紀委查明的事實確認,錢志衛在擔任區城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其分管的下屬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禮金、禮卡,受到處分;錢志衛在擔任區城管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市容環衛監管中心副主任鄭國平、河道監管中心副主任袁正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受業務單位賄賂,兩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區紀委常委會研究認為,錢志衛作為區城管局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錢志衛感慨良多:“功是功,過是過,功過不能相抵,落實主體責任絕不能當‘甩手掌櫃’。局裡有2名幹部因受賄罪受到刑事追究,有多名黨員幹部因違規收受禮卡受到處分,我作為黨委書記、局長,沒有履行好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理應受到問責。”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