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儘管當前凶嫌已經落入法網,但受害者並沒有找到。由於對犯罪嫌疑人“沉默權”的保護,以及禁止自證其罪的原則,警方很難有辦法讓凶嫌開口,而缺乏直接證據,很有可能讓公訴方在疑罪從無的法庭攻防中處於不利地位。就本案而言,由於受害人始終沒有找到,很可能連謀殺罪都不能成立。儘管聯邦執法人員對嫌疑人進行了竊聽,但就目前公開的證據來看,很可能只能起訴犯罪嫌疑人綁架的罪行。
當人們處在法學院安全的教室裡談論自由的代價、法治的代價的時候,會以輕鬆的口氣來敘述寧縱勿枉、疑罪從無,但這種法治的進步一旦體現在現實之中,卻可能帶來受害者無可奈何、凶犯逍遙法外的荒誕結局。儘管在理論上,法治是保護所有人的,可它時常卻對為犯罪而精心謀劃的罪犯更加有利。這可能就是法治的困境。自由的世界,通常有“野獸”出沒,人們要有充分的準備。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