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車傷害了人類,誰來負責呢?
“當前人工智能尚未達到類人智能或超人智能水平,不能將人工智能作為行為主體對待。”浙江大學教授盛曉明說,從技術角度看,現在技術實現層次還很低,行為體出了問題肯定只能找它的設計者。從哲學角度看,賦予人工智能“主體”地位很荒誕。“主體”概念有一系列限定,譬如具有反思能力、主觀判斷能力以及情感和價值目標設定等。人工智能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智能”。
“人工智能表現出來的智能以及對人類社會道德行為規範的掌握和遵循,是基於大數據學習結果的表現,和人類主觀意識有本質的不同。人工智能不是生物,構不成行為主體,傳統司法審判無法照搬到人工智能身上。因此,人工智能不可以作為社會責任的承擔者。”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趙聯飛持同樣觀點。
“以無人車為例,究竟由人工智能開發者負責,還是無人駕駛公司負責甚至任何的第三方負責,或者這幾者在何種情形下各自如何分擔責任,應當在相關人工智能的法律法規框架下通過制訂商業合同進行約定。”趙聯飛說。
情感迷思
人與人工智能出現類夫妻、父女等情感,將考問現代倫理規範
科幻影迷一定不會忘記這幾個片段:電影《機械姬》的結尾,機器人艾娃產生了自主意識,用刀殺了自己的設計者;在電影《她》中,人類作家西奧多和化名為薩曼莎的人工智能操作系統產生了愛情。只可惜,西奧多發現薩曼莎同時與很多用戶產生了愛情,二者所理解的愛情原來根本不是一回事。
儘管科幻電影對人工智能的描述偏向負面,但它也在一定程度上表達了人類的焦慮和擔憂。現實中,人工智能會擁有自主意識,和人類會產生情感嗎?
“這要取決於如何界定‘產生’一詞。人工智能的自主性,仍然取決於所學習的樣板和過程。正如阿爾法狗對每一步對弈的選擇是從海量可能棋局中選擇一種走法一樣,這種自主在終極意義上是一種有限的自主,它實際上取決於所學習的那些內容。”在趙聯飛看來,人工智能意識和情感的表達,是對人類意識和情感的“習得”,而不會超過這個範圍。
機器能不能超出對人類的學習,主動產生意識和情感?吳飛認為,以目前的研究來看,這是遙不可及的。但有一種假設的、可供探討的路徑是,通過把人的大腦認識通透,就可以造一個像人的大腦一樣的機器出來。“遺憾的是,我們對人的大腦如何產生意識和情感這些根本問題還了解不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