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賞”抽成行為是否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蘋果公司這個舉措出台後,消費者購買應用中的虛擬貨幣的成本將直接提高。知乎進行了調整,上交32%的“蘋果稅”,如果想對文章進行讚賞,要先充值知乎幣。陌陌公司的IOS用戶每花費100元只能買到70元的虛擬貨幣,另外三成都給了蘋果公司。那麼,蘋果公司的“打賞”抽成行為,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呢?
北京天元律師事務所的韓桂珍律師提出:“蘋果實行‘打賞’抽成行為之後,“打賞”會變得更複雜,要多跳好幾個步驟,而且能夠實現“打賞”的支付工具範圍被限制,因此,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肖建華認為,蘋果公司的“打賞”抽成行為,對消費者而言沒有造成什麼損害。“打賞或者不打賞,打賞以後對方獲得70%還是100%,只是打賞者的情感或者是期待的原來的目標受到了影響,而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目前還沒有保護消費者精神利益的相關規定。”所以,他認為蘋果公司的行為不涉及侵犯消費者的具體權益。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李德成認為,蘋果公司的行為完全合法:“蘋果通過與第三方App的協議,對用戶“打賞”行為進行分成,有其自身的考量和生態邏輯,以及正當的商業行為,消費者和經營者自願選擇,這不構成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