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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台灣開放拉美加勒比海10“邦交國”免簽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7-12 15:31:38


蔡英文會晤巴拉圭“總統”卡提斯。(照片:“總統府”提供)
  中評社台北7月12日電(記者 黃筱筠)蔡英文上午在“總統府”會晤巴拉圭共和國總統卡提斯(Horacio Cartes),並與卡提斯共同見證雙方簽署協定,盼“兩國”持續深化各項合作,共創雙方人民福祉。她也宣布自即日起,“中華民國”對巴拉圭普通護照持有者,實施同樣免簽證待遇,這是促進台巴經貿投資與交流往來,最重要的一步。

  “外交部”隨後宣布,12日起實施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0個“邦交國”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可免簽停留30至90天。

  “外交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彰顯“我國”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邦交國”之重視,同時基於平等互惠原則,繼與巴拉圭實施相互給予免簽證待遇後,“外交部”今天起實施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10個“邦交國”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

  開放國家與天數分別為:貝里斯、多明尼加、瓜地馬拉、聖文森、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聖露西亞,可免簽證停留30天。

  薩爾瓦多、海地、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則可免簽證停留90天。

  “外交部”說,上述10個“邦交國”國民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台灣,須備妥下列要件:(一)持有普通護照,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二)持有回程機(船)票或至下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及該目的地國之有效簽證;(三)經“中華民國”入出國機場或港口查驗單位查無不良紀錄。

  台灣2016年1月12日開辦“電子簽證”計劃時將上列10國納入適用國家,上述10國均已給予“中華民國國民”免簽證待遇。

  “外交部”盼藉此簽證便利措施進一步增進與各國的觀光往來、商貿、人文等各層面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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