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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富權:蔡英文“維持現狀”論調破產又一明證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7-19 15:53:43


 
  這也就算了。如果葉菊蘭低調一些,“夾起尾巴做人”,或許北京會“既往不咎”,倘北京從各方面考量,需要啟動“澳門模式”進行兩岸行業性及個案式的協商時,還是容許她以台灣觀光協會會長的身份,代替海基會在澳門就兩岸旅遊業合作進行協商的。但偏偏就在澳門特區政府宣佈,為增加台灣旅客的出入境便利,台灣民眾可憑《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經澳門各邊境站出入境之際,葉菊蘭卻“大嘴巴”來一句“神語”:“願為觀光業者做任何事,但不拿台胞證到中國”。而在此前,葉菊蘭還曾說過,要以“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商務卡”的方式登陸。這兩者結合起來,葉菊蘭就是要將兩岸關係定位為“國與國關係”,這就更加暴露了她的“台獨教母”的齷齪真面目。

  實際上,即使是按照蔡英文在“五二零講話”中所申明的“憲制體制”及《兩岸關係條例》,兩岸之間是一個國家的兩個地區的定位及關係。因此,兩岸居民前往對岸入出境,都不能直接使用護照,而必須另行申辦體現這種定位的證件。在大陸人士方面,是由台灣當局的移民署而不是“外交部”簽發“入台證”;在台灣居民方面,是由公安部入出境管理局簽發“台胞證”。即使是兩岸的各級官員,尤其是參與兩岸協商的官員,皆是如此。民進黨的“直轄市長”陳菊、賴清德等,還有此前的陳水扁、蔡英文在因公或因私登陸時,也不例外。最多是謝長廷等曾任較高職階官位者,不願自己手持“台胞證”通關,也畢竟是使用了“台胞證”,只是由其幕僚代其持證辦理通關手續而已。而葉菊蘭拒絕使用“台胞證”,則就等於是否定“一中憲法”,推翻《兩岸關係條例》,直把兩岸之間的關係,當作是“國與國”關係。

  這並非是“冤枉”她,因為她還曾說過,倘她登陸,將會使用“APEC商務卡”。然而,無論是“韓國備忘錄”還是“西雅圖模式”,都已規定,“中國台北”和“中國香港”因為是地區經濟體會員,而非主權國家經濟體會員,因而都不能承辦“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也不能承辦“雙部長(外交部長和商務部長)會議”,台灣領導人只能委派主管經濟的部長級官員代其出現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中國台北”的“外交部長”和“中國香港”主管對外事務的相關官員也不能出席“雙部長會議”。而且,中國大陸及台灣、香港、澳門地區也已明文排除互相適用“APEC商務卡”。這就是為了凸顯“中國台灣”和“中國香港”的地方經濟體會員的定位。不要說,大陸方面現在不歡迎“台獨教母”葉菊蘭登陸,即使是未來因為特殊的需要而允許她登陸,倘她是非要持用“APEC商務卡”不可,就必然會在口岸遭吃“閉門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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