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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理事、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7月29日電(記者 蘭忠偉)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日前出爐,確定將在香港西九龍站部分範圍劃設“內地口岸區”,實行包括出入境和刑事在內的內地法律。同時,為了方便旅客,車站布局採用“同層兩檢”模式,即離港及抵港旅客均可在同一樓層內完成出入境手續,毋須分開兩層通關。正是由於劃設“內地口岸區”的相關安排,引發了連日來社會上的普遍關注。
部分泛民將劃分“內地口岸區”稱為“割地”行為,對此,中國法學會理事、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昨日對中評社記者強調,香港的領土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不是獨立國家,沒有土地的擁有權。根據《憲法》第31條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但並不是將領土主權授予特別行政區,而且讓香港特別行政區幫助中央人民政府實行特別的管理方法,所以並不存在“割讓土地”的法律問題。
“如果一個香港市民要在中國法律管轄的‘內地口岸區’犯法,這與直接從羅湖過關犯法的概念是一樣的。如果不進入‘內地口岸區’犯法,就不會受到內地法律的制裁,口岸區的人員亦不會在內地口岸區之外行使國內的法律。如果擔心言行上觸犯反分裂國家法,或是國家安全法,那便不要回到國內,或是進入‘內地口岸區’,如果明知故犯,當然就會受到國內法律的制裁。”
馬恩國對中評社說,中國大陸的刑法只在法律適用區中運用,並不適用于香港特區,所以不需要擔心跨境執法的問題。國內目前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員,幾乎是不允許入境的,所以不會出現引誘你入境國內再抓你的情況。很多泛民議員是不被允許回到內地,這反而是防止部分人士進入國內犯法。”
對於孕婦在列車上生子算香港人還是大陸人的爭議,馬國恩表示,列車上可能會出現孕婦在內地上車香港生產的問題,因此列車上受內地法律管轄,亦是為了堵塞內地人士到香港生子,進而獲取香港居留權的漏洞。
“孕婦生產時,有可能列車正處於內地與香港的交界地帶,這種極端例子萬一出現,就不容易處理;列車上發生鬥毆事件,由內地一路扭打至香港,這又適用哪一邊法律?因此,為了避免這些實際操作上帶出的法律問題,才會讓內地的法律在車廂範圍內適用。”馬恩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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