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租房落戶”,還是“租購同權”,最受公眾關注的還是與戶籍相關的配套問題,比如頗受關注的學區房問題。
朱利農說,租房者在享受公共福利方面和其他市民待遇相同。但是公安部門負責的落戶是狹義戶口登記,這是各種福利的基礎,比如有了無錫戶籍,子女就可以按時打疫苗。但對於其他資源,是由市政府其他職能部門作規定,比如小孩就近入學,入學條件、學區劃分、學籍名額怎麼確定,就需要教育部門規定。
教育學者熊丙奇認為,提出“租購同權”是有積極意義的,但這需要豐富優質教育資源,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才能實現。
熊丙奇以解決隨遷子女的同城入學問題舉例說,本來隨遷子女應該享有和城市孩子一樣的入學權利,近年來,各地尤其是大城市,針對隨遷子女,設置越來越高的入學門檻,這令同城入學的適用範圍越來越窄,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大多能進入城市公辦學校,但是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卻越來越少。
“大家對租購同權的期待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學區房熱高燒不退的現實中,租購同權只是幻影,或者說只是房屋租賃市場的一個炒作點。”熊丙奇說。
“租購同權並不屬於戶籍政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系教授王太元認為,“‘租購同權’是住房以及相關的社會管理領域的制度變革,甚至是中國民事法律制度的重大變化,這中間當然有非常具體的問題需要解決,但問題的產生與解決,都與戶籍改革沒什麼關係。”
王太元認為,每個人不論其性別、民族、宗教、職業乃至居住區域、居住狀態如何,都有被所在地方政府予以依法登記確認、並保護的權利,這項權利是不能被限制的,即使立法也不可剝奪。“至於登記之後是否享有相關領域的某項權益,也不應該以戶籍來確定。”
“功夫在詩外,在戶籍之外。”王太元說,本輪戶籍改革要想成功,配套必須到位,與戶籍密切相關的住房、教育、就業、工資、物價、土地等領域,都必須盡快完成各自的制度變革。否則戶籍改了,配套卻沒有變化,繼續用城鄉、農業非農業、本地人外地人等舊制度管理社會、限制公眾,戶籍改革就永遠不能到位。
(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