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0日電/據高檢網消息,廣東省潮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盧淳傑(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日前,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盧淳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盧淳傑,聽取了其委托辯護人的意見。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盧淳傑在先後擔任共青團汕頭市委書記、廣東省汕頭市委副秘書長、汕頭市南澳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潮州市副市長、潮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潮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潮州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