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1日電/人社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近日發布《關於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意見》,推出一系列實招細招幫助貧困人員精准脫貧。
《意見》表示,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對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應當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合同制工人納入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員通過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和封頂線等傾斜性政策,實行精准支付。對貧困人員中已核准的因病致貧返貧患者,通過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的有效銜接,實施綜合保障,提高其醫保受益水平。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