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風尚,全民共治共享
奉法者強則國強。
11年的壯闊實踐,揭示出一個深刻的道理: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的“源頭活水”,不僅來自省委高瞻遠矚的戰略謀劃,也來自基層一線、來自廣大群眾。在浙江,黨委統一領導,人大、政府、政協各負其責,部門協同推進,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法治建設工作格局躍然而出。
在長興縣太湖街道霞城村,村民們經常會看到一張熟悉的面孔——霞城村駐點律師李陽天。作為當地公共法律服務站的簽約律師,李陽天每個月都會抽出時間下村,有時在辦公室接受村民來訪,有時在村裡走訪,幫助村民解決法律問題。目前,長興縣已實現鄉鎮(街道、園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全覆蓋,村(居、社區)公共法律服務點建設完成率達90%。
“一村一法律顧問”、“一小時法律援助圈”、“法律便利店”開到群眾家門口……浙江建起省、市、縣三級法律援助機構100餘家,法律援助工作站3000餘個,法律服務工作體系廣泛覆蓋。
習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語》中曾說,普及公民法制教育、形成全社會法治風尚,對建設法治浙江具有全局性、先導性、基礎性、決定性的作用。
護航G20杭州峰會,杭州推出法治宣傳服務峰會十大舉措,將《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作為宣傳重點,唱響浙江和杭州“好聲音”;在桐鄉市高橋鎮,“不論大小事,制度說了算,好壞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百姓議事會”,形成了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合一”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在舟山,各漁區建立了“調解船”“海上老娘舅”等群眾性協管組織,通過人品好、信息靈、有威信的“船老大”,及時預防和減少海上漁事糾紛的升級,依靠群眾依法化解糾紛,打造“海上楓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在浙江,人人參與、惠及人人的全社會法治風尚已然形成,讓法治浙江熱潮湧動、活力迸發。
(來源:浙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