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日前,阿里巴巴對旗下淘寶、支付寶平台的服務協議進行了修改,對於用戶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更細致的界定,同時規定在淘寶、支付寶平台的非活躍用戶在一定時間之後將會進行銷號處理。
淘寶平台方面,此次新增加規定,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否則淘寶平台有權追究違約責任,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用戶承擔。當淘寶網賬戶符合以下條件時,淘寶將收回用戶賬號,賬戶將不能再登錄任一阿里平台,相應服務同時終止:
(一)未綁定通過實名認證的支付寶賬戶;
(二)連續六個月未用於登錄任一阿里平台;
(三)不存在未到期的有效業務。
淘寶規定,一個用戶在淘寶網僅能開設一家店鋪,淘寶可關閉您在淘寶網同時開設的其他店鋪,店鋪連續六周無出售中的商品的情況下,淘寶也可依據淘寶網規則關停您的店鋪。
淘寶規定,依法納稅是每一個公民、企業應盡的義務,賣家應對銷售額/營業額超過法定免征額部分及時、足額地向稅務主管機關申報納稅。
對於個人用戶,在出現下列情形時,請您積極配合支付寶核對您的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留存有效身份證件的彩色掃描件,且完成支付寶要求的相關身份驗證:
(1)辦理充值、收取或支付單筆金額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以上業務的;
(2)名下全部支付寶賬戶項下30天內充值、收取及支付總金額累計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
(3)名下全部支付寶賬戶餘額連續10天超過人民幣5000元或外幣等值1000美元的;
(4)使用支付寶服務買賣金融產品或服務的;
(5)購買支付寶記名預付卡或辦理記名預付卡充值的;
(6)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超過人民幣1萬元,或通過不記名預付卡為支付寶賬戶累計充值超過人民幣1萬的。
(來源:央廣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