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王金平自我感覺良好,朱立倫也錯估形勢,以為在二零一六年的“總統”和“立委”大選中,必須依賴王金平在中南部輔選。因此只好修訂內規,再次提名王金平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並安排在第一位。但王金平所負責的中南部選情,卻是一片慘綠。實踐證明,無論是他自詡,或是人們所誤判,其實他在中南部並沒有多少影響力。儘管有著馬英九政情欠佳及“太陽花學運”等因素在起加疊作用,而他本人早已經不在中南部經營選民服務,不接地氣,又哪能為國民黨發揮拉票作用?
文章說,王金平在繼續當選“立委”,還幻想可以繼續當選“立法院長”,民進黨會給他面子。但蔡英文要的是“完全執政”,哪能在民進黨“立委”佔多數議席的優勢條件下,拱手將“立法院長”奉送給仍然是國民黨員的王金平?何況,就連民進黨內都擺不平,又哪能輪到他?結果,已經是連續四屆“立法院長”的王金平,就只好乖乖地坐在“立委”席上,作其“陽春“立委”。
因此,馬英九的“洩密案”獲法院宣判無罪,等於間接宣布王金平的“司法關說”,並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倘在二零二零年的“立委”選舉中,國民黨不再提名他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並排在“安全”位置,他就將會失去“立委”的刑事豁免權,隨時會被追訴其所涉的“司法關說案”,以及其他的一些弊案。
也正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就在上週日舉行的國民黨“全代會”上,趙珍器等一百九十九名黨代表連署提案的“落實貫徹不分區“立委”選舉提名辦法,終以提名當選“立委”兩次為限,不論職別、屬性,不得第三次提名”的提案,衝著已經三次獲“不分區“立委”提名的王金平而來。該提案的說明指出:一、依據本黨“現行”《“立法委員”選舉提名辦法》第二條第一項本黨提名當選“全國不分及僑居國外“立法委員”者,以擔任一屆為原則,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有特貢獻且黨有需求者,得提名連任一屆。二、再依黨的宏觀及永續發展而言,必須人才培養及傳承,而非一人連續擔任多次“不分區“立委”。三、無論任何人、無論有多大的功德,久佔一職勢必形成黨人才斷層、阻隔,縮減黨領導者的人事運用空間,甚而弊端…,影響至钜至大。四、“不分區“立委”至多連任兩屆之後,黨若仍認為其不可或缺、無可替代,則可輔導轉戰“區域“立委”,基層黨員自是有目共睹,必會以選票支持。在“全代會”上,此案已經被決定移交中央委員會議決,獲得通過的機率甚高,因而王金平將不能再被提名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而返回高雄市家鄉參選“區域“立委”又沒有勝算可能,因而他的政治生命,將到本屆“立委”任期結束時完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