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0日電/日前,河北出台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在集體經濟組織引導下,探索農戶以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房財產權入股發展農宅合作社。在不改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的前提下,鼓勵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合作建房、合作開展美麗鄉村建設。
對此,人民網第一時間聯繫了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土地資源與房地產管理系系主任趙秀池,她表示,探索農戶以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房財產權入股發展農宅合作社,是在不改變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和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前提下,實現農民財產權的有效形式。有利於盤活農民手中的資產,促進農民增收,也有利於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的解決。對小產權房的發展有一定抑製作用。
易居研究院智庫研究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則認為,對於鼓勵農村城鎮合作建房的模式,實際上也是新型城鎮化推進的一個必然表現。對於類似合作建房來說,有助於發揮各類閑置資金的作用,實現資金互補、資源共享的模式,也有助於鼓勵各類民間資本積極參與此類領域。
嚴躍進表示,當前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不動產登記制度改革的角度看,改革中勢必解決很多民生問題,所以通過鼓勵合作建房,既有助於農村舊改等工作的進行、引導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推進,同時也有助於農村各類資源參與此類住房。類似農房入股的概念,既是農村不動產資源變現的表現,同時也是一種新的增收模式。
“對於小產權房來說,本身定性為違規,所以這個時候可以通過一些合規的合作建房以及政策給予補貼,鼓勵小產權房的拆除等工作,進而釋放更多的土地。”嚴躍進說。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