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即將辦理的居住證簽注業務,公安做出幾點提示。
合理安排時間避免扎堆
每名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證有效期滿11個月且不超13個月期間均可辦理簽注業務,請自行選擇辦理方式並合理安排本人辦理業務時間,避免派出所現場扎堆、排隊。
簽注有效期以前次時間為准
持證人在公安機關規定的證件過期一個月內辦理簽注業務,該居住證簽注後有效期限的起始時間,仍以前次申領居住證有效期限的終止時間為准,確保持證人在京居住時間的連續性。
個人信息變化需現住地派出所辦理換證
如居住證持有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發生變化的,請持本人居住證和新的身份證明,到現住地所屬戶籍派出所現場辦理換領居住證業務。
微信辦理應如實登記
辦理微信簽注業務時,居住證持有人應如實登記註冊本人身份信息,並提交本人在京實際居住地址是否發生變化情況,確保各項基礎信息真實有效;公安機關將組織流管員開展回訪工作,對居住證持有人辦理簽注業務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入戶核實,請予以支持配合。
居住證未發生變化可任選戶籍派出所辦理
居住地址未發生變化的,可自主選擇任意戶籍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簽注。申領居住證後在京實際居住地址發生變化的,持證人應到現住地所屬戶籍派出所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