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以上情況,中央巡視組在對北京大學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黨的建設薄弱,政治保障作用未能充分發揮。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基層黨建工作軟弱。“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管校治校寬鬆軟。黨委擔當不夠,紀委監督執紀問責不力。而在此之前,中央巡視組的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復旦大學存在的一些問題的“根源在於沒有真正落實好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失之於鬆、失之於軟,紀委履行監督責任乏力、問責不嚴”。
有專家指出,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巡視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政治巡視定位越來越准。一所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得好不好,主要取決於黨組織。高校各級黨組織和負責人要從根本上認識到反腐敗工作的嚴峻形勢,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擔子挑起來,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學校發展總體規劃,像抓業務工作那樣抓黨風廉政建設,既要管事更要管人,履行好“一崗雙責”,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管好班子、帶好隊伍。
此外,針對巡視中基建工程、科研專項經費、招生錄取、教材購銷、校辦企業等領域違紀違法易發多發,成為高校腐敗“重災區”現象。中央巡視組在反饋意見中批評:山東大學科研經費使用、校屬企業、附屬醫院、工程建設等領域存在廉潔風險;重慶大學廉潔風險防控不力,基建項目、校辦企業、科研經費、教材購銷等領域存在問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科研經費、基建工程、校辦企業等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
據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透露,僅高校基建工程項目領域,職務犯罪暴露出的“潛規則”就充斥各個環節,主要包括招投標環節、發包分包、施工、驗收、預決算和工程進度款預付等。為獲得工程項目,一些建築企業將工程總造價的5%至10%作為行賄資金列入支出預算,這已成為行業“潛規則”之一。
對此專家建議,高校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中央關於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不斷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嚴肅查處濫用權力、違反程序選拔任用幹部、違規招生等問題;嚴肅查處基建項目、校辦企業等領域的腐敗問題;堅決懲處那些有違紀違法行為的高校領導幹部,形成強大震懾,有效遏制高校腐敗蔓延的勢頭。
看整改
北京大學免去8位校長助理和10位“三長”(教務長、總務長、秘書長)副職的相關職務;東南大學撤銷了10家校企聯合研發中心;清華大學13人辭去兼職14個;同濟大學處理各級幹部1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