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開發商直接“墊資”
首付僅需10%
與上述各房產中介“偷摸”提供“首付貸”類似,北京周邊一些地區的新盤“墊資”則顯得有些“光明正大”。
在河北廊坊某新開盤的公寓樓,開發商把“首付僅需10%,活動倒計時”直接打上了廣告語。
《證券日報》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咨詢了該公寓的售樓處,銷售人員解釋道,“按照規定,商住兩用最低是需要50%的首付款的,但是我們新開盤搞活動,只需10%的首付款,剩下的40%由開發商墊資。還款周期為兩年,沒有任何利息和手續費。”
據了解,這種促銷主要的操作模式是購房者首付10%,由開發商墊付另外的首付餘款,以此達到銀行的首付規定來辦理銀行的按揭。
在廊坊地區另一處新開盤的商住兩用樓盤,銷售也對記者表示,第一年首付僅需20%,另外30%首付明年交還給開發商,沒有利息和手續費。
而在另一處開盤不久的商鋪,銷售人員則主推:“首付30%,可以只像開發商借款,一年內不收取任何利息和手續費。”
在調查過程中,《證券日報》記者發現,在北京周邊,多個近期開盤的住宅、公寓以及商鋪都以“環北京經濟圈,高鐵30分鐘到北京,低首付”作為廣告語。一般首付多在10%-30%不等,“無息、無手續費”的期限一般為1年-2年。
事情上,幾年前,燕郊地區也曾出現過10%的促銷首付,因涉嫌違規而被監管部門叫停。這種墊首付的促銷方式,被法律人士認為是打了政策的擦邊球,是開發商為促成銷售,拿購房者的訂單套現商業銀行的按揭貸款,作為期房開發的滾動甚至啟動資金,風險極大。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