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邑縣出江鎮副科級幹部鄭繼忠以借為名長期占用管理服務對象機動車輛問題。2007年下半年,時任花水灣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分管該鎮林業工作)鄭繼忠,在與花水灣林場負責人黎某談完工作後的閑聊中,向黎某提起自己剛考到駕照,黎某便表示可以借給鄭繼忠一輛舊車“練手藝”,鄭繼忠表示同意。後鄭繼忠便自行將黎某的一輛皮卡車開回花水灣鎮,用作自己的日常工作及生活用車。鄭繼忠以借為名占用管理服務對象的機動車並長期使用,違反了廉潔紀律。2017年8月,鄭繼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蒲江縣壽安中學德育處主任王幫貴借操辦升學宴之機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問題。2017年8月8日,王幫貴在蒲江縣“紅河山莊”為其兒子操辦升學宴。辦升學宴之前,王幫貴向學校黨總支書記、校長張應智口頭作了匯報,並承諾不通知管理和服務對象,不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實際上,在籌辦過程中王幫貴通過電話形式通知了同校的5名教師,學校部分教師聽說他要辦升學宴後,在升學宴當天,到場或委托他人送禮表示祝賀,王幫貴也收受了這些教師的紅包。8月8日中午,縣紀委收到群眾舉報後,到現場進行查糾,王幫貴立即將教師送的紅包(未拆封)悉數退還。後經核實,共有約48名教師給王幫貴送了紅包。2017年8月,王幫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