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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陳小工:美國航行自由計劃干擾國際海洋秩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11 00:24:43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委員陳小工(中評社 束沐攝)
  中評社北京9月11日電(記者 束沐)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委員、空軍原副司令員陳小工日前在參加由清華大學國際關係研究院主辦的“第十七期清華大學國際關係論壇——世界秩序變革”研討會上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發展中國家與海洋大國妥協的結果,美國的“航行自由計劃”對國際海洋秩序形成最大干擾。他還表示,美國對中國“過度海洋主張”的指責,是由於中美兩國對海洋法公約的解釋和分歧所造成的。

  戰後聯合國四次會議 誕生“海洋憲法”

  陳小工首先回顧了國際海洋秩序形成與鞏固的歷史進程。他表示,二戰前國際上已經出現領海主權和公海自由的框架,但大部分海洋原則和規則來自於國際習慣,二戰後經過三次聯合國會議,國際海洋秩序以條約形式確立下來,進入成文法的時代。

  他介紹,二戰以後的聯合國第一次海洋法會議1958年召開,通過著名的“日內瓦四個公約”並先後生效。日內瓦公約確立了“無害通過權”,第一次建立了大陸架制度,他認為1958年的日內瓦公約具有歷史意義,這不僅是傳統海洋法原則的編纂,也具有指導作用。不過,他指出,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日內瓦公約無法反映發展中國家的要求,1960年召開了第二次海洋法會議,當時集中討論了領海寬度的問題,但沒有達成任何協議。

  陳小工說,1982年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由160多個國家和地區與多個非國家行為體共同參與、長期談判後產生的,是條文最長、內容最廣泛的協議之一,該公約在1994年正式生效。許多專家認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聯合國最重要的成就之一,被稱為“海洋憲法”,重要意義僅次於聯合國憲章,開啟了當代海洋的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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