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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胡漢清:宣“獨”違憲要負刑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11 11:23:28


 

  為人師表不可任意妄為

  對於有人以言論自由為“港獨”開脫,資深大律師、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表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自由,國際公約亦規定言論自由需尊重他人,保護國家安全。

  他又說,為人師表應尊重法治,不是鼓吹學生任意妄為。

  胡漢清表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但這種權利有某種限制,包括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在社會上任何言行都有適當的法律責任,在公眾地方或私人地方都有,尤其是刑事責任,國家安全是全世界最重要的刑事規例。”

  他續指,學生正學習社會秩序、學問的規則,為人師表應負上責任,尊重法治,告訴學生違法有何法律代價,而不是去鼓吹學生以言論自由為名,就可以任意妄為,否則是害了這一代年輕人。

  善之本在教 教之本在師

  昨天九月十日,是一年一度的敬師日,教師當然是主角。教育局局長上周五在“向老師致敬2017──敬師日慶典暨表揚狀頒發典禮”上,致辭時特別談及“善之本在教,教之本在師。”一句話,高度概括了對一眾教育工作者的敬意和期許。

  春風化雨,作育英才,是老師對社會的貢獻,尊師重道更是人類社會的傳統,香港也不例外。不過,近期幾單事件卻令人對部分教師,甚至乎教育都打了好大的問號。

  古人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很可惜,那位香港大學的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三年前在金鐘慷慨激昂地呼喊“佔領中環,正式啟動”之後,左一句“公民抗命”、右一句“違法達義”,口口聲聲說去自首。三年後的今天,全港市民何曾見過他就79日“佔中”的罪行公開認錯?明明犯了法竟然若無其事,他還吹捧三個帶頭衝擊政總廣場的學生頭頭,稱他們是什麼“政治犯”,但多位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已公開肯定法庭判決合理。請問,“政治犯”之說,其來何自?

  最令人憤怒的是,受到這個所謂“人之患”的影響,好多學生好似都以犯法為榮。“佔中”時期的急先鋒“學民思潮”、“學聯”,都高呼“無畏無懼”(其實是無法無天),去年游蕙禎、梁頌恆在立法會宣誓粗言辱國,近期中大新亞書院學生會前會長周竪峰粗言罵中大內地生“支那”,滿口粗言,態度狂野,大學校園張掛“港獨”標語,還有天水圍中學學生會主席稱呼犯法坐監學生做“政治犯”,都令人震驚:為何會有這麼離譜的教師同學生?看來,香港教育真的出了好大的問題!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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