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產婦墜樓的事件持續引發熱議,當醫院公布監控錄像,說產婦向家屬下跪,懇求剖宮產的時候,網友的聲音幾乎一邊倒地在指責婆家,尤其是產婦的丈夫,認為產婦把丈夫當老公,老公卻只把妻子當子宮……
但是,家屬卻辯駁說,所謂“下跪”的錄像其實只是產婦疼得站不住而跪坐下去,悲劇完全是由於醫院不給做剖宮產手術。
在各路消息層出不窮的時候,網友紛紛站隊“家屬人渣派”、“醫院霸王派”、“各打50大板派”以及進而衍生出的“女權派”、“男權派”、“心理調整派”等等,結果警方和衛生主管部門未出調查結果前,一場悲劇演變成了各派爭相刷流量的“摸高游戲”。
9月7日上午,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國家衛生計生委宣傳司副司長宋樹立表示,已責成當地的衛生計生部門認真調查核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有聲音認為,不論真相如何,醫院一方都可以說存在著過錯。《侵權責任法》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所以,即便真的是家屬不同意手術,但是在醫生已建議手術,本人也強烈要求手術的情況下,只因家屬不簽字而拒絕手術,就是一種過錯。再者,對於病人劇烈痛楚下可能出現的過激行為,醫生沒有預見和防範,這同樣是一種失誤。
此事之所以引發持續關注,或許也源於很多人、尤其是女性對自身命運的一種焦慮:如果有一天我因為生產或者患病住院了,我的命運會掌握在誰的手裡?是否手術、如何手術該聽大夫的、自己的還是家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