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應當因地制宜
據相關媒體報道,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將牽頭出台鼓勵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並制定相關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和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建設監管與服務平台,建立和完善承租人信用體系。市區兩級政府部門將根據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及停放秩序狀況,進行總量調控。電動共享單車仍然禁入市場。
此前,交通運輸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質檢總局、國家旅遊局10部門聯合出台了《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
據了解,“指導意見”肯定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對方便群眾短距離出行、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的積極作用,提出要按照“服務為本、改革創新、規範有序、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則,鼓勵和規範共享單車發展,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出行需求。
如何管理好共享單車,正成為政府有關部門面對的一大課題。
“共享單車管理需要因地制宜。每個地方的地理環境與城市布局各不相同,這也導致在管理上存在差異。地方政府應在不違背國家指導意見的情況下,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科學管理。”陳禮騰說。
“首先,共享單車企業的內部管理應跟上,通過升級自行車智能鎖技術,將GPS和通訊模塊集成在共享單車上,以便及時對共享單車違章停放、故障單車進行快速發現和處理。其次,共享單車企業應與政府部門、街道社區合作,共同為自行車回歸城市努力。另外,共享單車亂停問題與企業的管理措施不到位有直接關係,同時公共資源緊張也是重要原因。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更合理分配公共資源。政府部門借管理共享單車之機,重新編制自行車道規劃、完善基礎設施十分必要。”曹磊說。
曹磊認為,完善的共享單車管理機制,除了需要政府部門不斷加強政策上的引導和規範、企業通過提高技術手段來完善線下及線上的服務管理,市民也應該自覺提高自身行為準則,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政府部門需從資金池管理、共享單車市場布局以及企業間的良性競爭三方面進行扶持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