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陸輝、徐民強兩人與張新國一家進行一次關鍵性的“懇談”,歷時兩個半小時。在前期信任基礎上,張新國相信,這兩個幹部不會騙他,“如果不搬,就要啟動強拆程序,到時可能根據法院判決得兩套房子,還有兩套就沒了。”
在張新國聽過的數十個動遷糾紛庭審中,沒有一個動遷戶“得便宜”的。此前,隔壁九杜路上一家動遷戶與政府打官司,張新國每場必到,“到法院開庭了四五次,沒用,最後還是拆了。”
“隔壁鄰居”的敗訴,擊垮了老張心理最後的防線。他經不住問自己——氣順了,理講不清了,還有必要頂在這裡天天忍受噪音、影響交通嗎?
“每次看到有司機因為路況不熟悉,在這裡出事故,我心裡也不好受。政府官員既然態度也溫和下來了,那就搬吧。”張新國很快簽了動遷協議。
儘管他尚不知曉自己那4套房會在什麼地方、長什麼樣,他還要拿著政府給的每年6.5萬元租房費在外租住,儘管他不得不把這處300多平米實際居住面積“豪宅”裡的家具送人或者丟棄,但他再也不想住在馬路中間了。
(來源:中國青年報官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