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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高校積弊 浙大新規未嘗不可一試
http://www.CRNTT.com   2017-09-29 00:28:16


  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網評:高校積弊 浙大新規未嘗不可一試

  來源:東方網 作者:畢曉哲 

  日前,浙江大學發布《浙江大學優秀網絡文化成果認定實施辦法(試行)》,最高可認定為權威學術期刊文章,引起廣大師生熱議。《辦法》針對對象為全校在職教職工及在校學生,其中優秀網絡文化成果包括在報刊、電視、互聯網上刊發或播報的,具有廣泛網絡傳播的優秀原創文章、影音、動漫等作品,原創文章字數應不少於1000 字。(9月16日人民網)

  浙江大學在上述《辦法》中規定了詳細具體的操作標準。比如: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和《求是》雜誌刊發,並形成重大網絡傳播的作品,可申報認定為等同於國內權威學術期刊刊發;在中央級報刊、電視新聞媒體刊發或播報,並形成較大網絡傳播的作品,在中央級媒體的網站及其“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移動客戶端”(以下簡稱“兩微一端”),其他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和重要商業門戶網站及其“兩微一端”上刊發、轉載,並產生重大影響、形成重大網絡傳播的作品,可申報認定為等同於國內一級學術期刊刊發。《辦法》還具體定義了“重大網絡傳播”和“較大網絡傳播”。前者是指作品被不少於20 家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以及重要商業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刊發、轉載。後者是指作品被不少於10 家主流媒體及其網站、“兩微一端”和重要商業網站及其“兩微一端”;微信公眾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於10 萬;頭條號刊發的作品,閱讀量不少於40 萬。

  此前的2008年,中國政法大學就將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媒體發表的學術論文視為核心期刊文章,武漢大學也有類似做法。不過,與浙江大學相比,這些國內高校對於將“網文”或與之對應的“兩微一端”文章納入評價機制始終採取審慎態度,並沒有否定學術期刊文章的“總體唯一性”。而浙江大學與國內諸多高校現行的人才評聘和評獎評優標準相比,它的上述做法顯然具有難得的學術評價的創新和包容精神,更具有新的時代特征。

  高校將學術期刊學術文章做為評價人才和學術成果的“唯一標準”,其弊端巨大,產生的不良問題有目共睹。多年來國內高校學術風氣不良,“論文買賣”、“學術造假”現象大量存在,而高校“學術圈利益化”,“花錢買版面”成為一些高校教師的潛規則,大學教師因此成為了“精致的利己主義者”被公眾詬病,莫不與單一的期刊論文評價標準有關。在這樣的潛在引導之下,“劣幣驅逐良幣”實是必然。另一方面,過窄的評價標準也直接導致大量人才被扼殺。期刊版面數量有限,而面臨評價時又必然“行不行論文說了算”、“評不評就看有幾篇期刊文章”,這樣的“單一”標準勢必導致大量有志人才無緣機會、失去上升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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