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0日電/《金融時報》於上月刊出“末代港督”彭定康(肥彭)的文章,抹黑律政司覆核“雙學三醜”刑期的決定,是中央“直接干預”的結果。彭定康昨日再度聲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是因“政治決定”而提出刑期覆核。法律界人士批評,彭定康曾任港督,應十分熟悉香港的法治制度,相關言論有明顯的政治目的,是要與香港的反對派“里應外合”,破壞香港法治的基石。
彭定康昨日在午餐會上雖稱,自己無意去質疑香港法官、法院或司法制度,又稱自己沒有在外國傳媒中質疑香港是否仍有法治,也不認同《華爾街日報》指稱香港出現“政治犯”,但就聲言袁國強在“雙學三醜”案中,決定司法覆核3人刑期,是一個“政治決定”。
他續稱,袁國強已是成年人,一定知道該決定會有連串後果,及會向世界發出什麼訊息,否則便是有點天真(Naive),又提到他早前曾邀袁國強到牛津大學就法治發表演講,對方在演講中表示香港是亞洲法治的國際中心,他個人當時“完全支持”,但不肯定最近發生的事件“是否最好的例子”去證實有關的講法,又稱自己支持“公民抗命”者,及呼籲社會“保護”他們。
馬恩國:判決無人可左右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任何人都不可能影響,以至估計到法官如何裁決,“若律政司能夠左右法官判決,就不會發生今次事件(覆核刑期)了!”彭定康和香港反對派之所以有這樣的反應,是因為判決不符他們的“期望”,假如法院最終的判決是減刑,相信他們一定會“拚死擁護”有關的判決。
陳曼琪:粗暴干預港司法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分政治與非政治,否則就會造成不公。彭定康的言論是粗暴干預香港的司法制度,更引證他企圖以政治手段干預其他地區的內部事務。她要求對方不要再以嘩眾取寵的言論,試圖達到其政治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