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方向的施政建議:
文化創意行業勞動力市場問題的產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不能期望有一個通用的解決方案,而需要多管齊下、綜合施策。荷蘭提出的四個施政建議相互關聯,希望各級政府和社會群體都能分擔責任,並盡快採取行動。
提高行業營收能力。首先,文化創意行業要充分關注未被利用的潛在資源,積極尋求與創新、城市形象、區域增長、社會參與、社會凝聚力、國際外交、貿易等相關的政策議程的銜接。為了最有效地利用這些行業的潛力,各級政府要採取一體化政策,著力去除政策壁壘。其次,行業代表組織、社會組織和專業協會要合作開發一個國家平台,該平台要有助於文化創意行業獨立參與者之間新型夥伴關係的實現。政府在此方面應發揮有效促進作用。其三,政府鼓勵文化創意行業投資。保留《文化捐贈法》,適用低增值稅稅率,為業內初創企業和企業家提供更多基金和補貼,並採取措施,確保行業收益用於再生產。其四,貫徹著作權法,這對許多中小型文化創意企業的創收能力至關重要。
提高業界收入保障。首先要提高業界認識,如建議代表荷蘭整個藝術、文化和遺產部門利益的協會制定雇員和承包商的良好雇傭準則。該準則主要針對合理薪酬水平、負責任市場行為、培訓、長期就業能力和志願者使用等問題。政府和文化基金要積極支持業界制定準則和指南。第二,政府要考慮修改競爭規則範圍,以允許自雇人員進行集體談判,並允許文化創意行業在集體談判操作方面的試驗。第三,調查增加自雇人員職業殘疾保險覆蓋率的可能性。目前,只有少數自雇人員加入該保險,通過引入帶退出條款的標準保險計劃將有望改變現狀。最後,如果上述措施還不足以保證自雇人員的收入安全,將探尋以法律形式確定所有自雇人員的最低工資標準。
加強培訓和長期雇傭能力。為加強文化創意行業的工作人員培訓和長期雇傭能力,第一就是促使達成關於培訓資金和可用性的協議。培訓條款可以納入集體勞動協議,也可以體現在雇傭合同和薪酬指南中。第二,呼籲政府推動職業規劃,建立對每一個業界工作人員負責的發展制度,個體也要為自我定義的職業發展道路做預算。第三,構建業界合作平台,其主要功能包括為小型組織提供人力資源政策,促進有助於獲得可靠勞動力市場信息的研究等。第四,高等院校的藝術教育要加強學生就業能力和相關指導培訓,讓學生選擇可以最大限度發揮其能力的行業就業。
加強社會對話。加強業內的對話將有助於提高弱勢群體的收入能力和談判地位。有效的政治游說以及業界更廣範圍的合作、合力向外發聲也很重要。行業組織要加強合作,盡可能協調一致行動,並倡議業界舉辦年度或兩年一度的社會經濟咨詢會議等。
(來源:中國文化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