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約租借場地的廠商,去台大表演的表演者,進場看表演的觀眾,全部都不是人?都沒有人權?受到你的侵害只能默默吞下去?真是好囂張,好特權的超級公民!
3,台大校方,自己跟人家簽了約租了場地。在田徑場辦選秀節目,難道你事前沒有想過,會不會毀損田徑場?按照內規要不要事前公告?
結果選秀活動被獨派暴力干擾,佔領舞台,廠商和觀眾權益都受到侵害。校方竟然是出面說因為學生權益受損而道歉。
那廠商的權益呢?觀眾的權益呢?表演者的權益呢?社會的權益呢?
廠商如果毀損跑道,那台大可以向廠商求償。可是廠商的活動被迫中止,這樣巨大的損害,台大要怎麼賠償 ?表演者和觀眾的權益,台大要怎麼賠償?
4,台大成了全民節衣縮食,養出來的惡獸?
以後在台大勢力範圍內活動,可千萬要小心,要自己己保命。
因為警察不敢進去保護你。台大和警方從頭到尾,都知道獨派要來鬧場。可是不管獨派怎麼鬧場,干擾,甚至都佔領舞台了,活動被迫中斷了,停止了。
警察就是不敢進去排除鬧場的人,保護正當的表演節目。因為台大不讓警察進去,說自己用保全就可以。所以台大校內再怎麼殺人放火,只要校方不要求,警察就不能進去,也不敢進去?
校園自治,竟然變成校園無法無天的藉口。好,那警察不進去,你總得要有本事維護活動進行吧。
結果活動被鬧到沒了,然後台大出面向鬧場的學生道歉。所以觀眾,表演者和主辦單位,都活該是獨派的祭旗?都不算是人?這樣的台大,以後我們繳稅時,可不可以要求我的稅金不可以用在台大?
5,這次的台大事件,是一次獨派的流氓砸場事件。當然100%是衝著”中國”這兩個字來的。
豈能讓中國大陸,在我“台獨”聖地台大辦活動?豈能讓中國大陸,活動辦成功了,讓台灣社會對大陸心存善意?
其他的一切理由與藉口,不過都是幌子。
因為不管是有沒有公告,有沒有毀損,學生抗議的對象,都該是校方,而不是第三人。
因為不管有沒有毀損,都有合約和民法可以求償。什麼時候,台灣淪落到一幫子人想怎樣就怎樣?合法的活動必須忍氣吞聲,被人用暴力砸場中斷,還不能說話?
6,台大事件,如果沒有最起碼的公平正義。
如果就這樣算了。跟太陽花和反課綱一樣,暴力得勝。那只是再一次證明了,只有“台獨”,在台灣才有超級人權。
“台獨”其實很孬。但在台灣關門打自己人,囂張度破表。“台獨”鐵蹄之下,人人都要聞風喪膽。
我們不能有活著的權利。只要是“台獨”不喜歡的聲音和人,哪怕是純淨的歌聲,都要被消滅淨盡。
法律,只是“台獨”用來統治我們的。只有“台獨”人,是人。
那,我們要默許這樣的行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