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6日電/為規避限購政策與購房人簽署“租房協議”
開發商“以租代售”被判全額退款
通州馬駒橋地區一房產項目為商住房,在去年通州區限購後,該商住房開發商為了規避限購政策,採取“以租代售”方式,與購房人簽署所謂的“租房協議”,收取的“租金”實際上是購房款。今年5月,北京市住建委曝光了該開發公司的行徑,對其做出了處罰。此後,一些簽署了“租房協議”的“租戶”即實際購房人起訴至通州區法院,請求退還房款。近日,在通州區法院法官努力下,購房人與開發公司達成調解,開發公司全額退款。
企圖“以租代售”逃避限購政策
北京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開發了位於通州馬駒橋地區的珠江四季悅城項目,該項目系商業用房,50年產權。由於商住房不受北京購房限制影響,價格低,受到很多因限購政策無法買房的人青睞。
去年5月,通州區開始限購商住房,按照商住限購規則,這類商住樓盤只能賣給企業,開發商不能將該樓盤的房屋銷售給個人。
此項目開發公司為了規避相關政策,在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期間,與多名個人簽訂《租賃協議》、《租賃協議之補充協議》,將部分辦公用房“以租代售”,並收取房屋價款一半的“租賃押金”及部分“租金”。協議中的“出租人”就是開發商,“承租人”是實際上的購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