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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足迎戰大馬 “港獨”又噓國歌播“獨”
http://www.CRNTT.com   2017-10-11 14:42:30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表示,有人一再向國歌發出噓聲,是對國家和香港的侮辱,是一種挑釁行為,她認為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事不宜遲。她認為,球迷做出這些行為,最後受害的是足總。由於未立法,足總只能作出勸喻,假若日後立法,足總將可根據清晰條文指引要求涉事球迷離開,若仍未能阻止事件,可以交由執法部門處理。

  “廿三萬監察”召集人王國興認為特區政府必須從兩方面作出行動:一是立即檢控“港獨”分子,“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曾講過‘港獨’是違反法律,政府不應該只講不做,必須嚴格執法。”二是盡快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制定侮辱國歌的法律責任。王國興強調,“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維護國家安全是當務之急,若當局不再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會令“港獨”勢力繼續膽大妄為。

  部分香港球迷屢次噓國歌,而過往罰款亦早有前科。2015年9月,港足主場對卡塔爾,因為球迷投擲雜物入球場及噓國歌,被國際足協罰款五千瑞士法郎。第二次罰款就是同年11月世界盃外圍賽,港隊主場對國家隊賽事,有本港球迷在賽前播放國歌時再次發出噓聲。兩個月後,國際足協引用《國際足協紀律章程第67條》,向香港足總罰款一萬瑞士法郎,並警告如再有上述不當行為,會作出更嚴厲處分。(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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